最近國民黨為了總統候選人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身為選舉人的我們,應該有資格來就事論事、說三道四一番...
 
自今年4月國民黨展開黨內總統候選人初選作業,包含朱立倫在內的所有男人,不知道在怕什麼,不敢去登記,眼看就要開天窗了,只有洪秀柱知其不可而為之,勇敢挺身而出。
 
洪秀柱在大家一片不看好的聲音中,甚至看笑話的揶揄中,衝破驚濤駭浪順利過關斬將,通過所有黨內合法程序,正式成為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
 
現在國民黨這些人卻用洪秀柱兩岸政策不符黨綱、民調偏低等莫須有的罪名,想要換掉洪秀柱,並且重新推出朱立倫來選,這真是民主的大笑話,再創台灣奇蹟。
 
當初朱立倫躲著不敢吭聲,現在看見有黃袍要丟過來了,就儼然義正詞嚴要為勝選出來「承擔」,令人哭笑不得。
 
國民黨要對已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撤銷提名,恐怕於法無據。民主國家首重程序正義,亦重視法治精神,因此不論是否支持洪秀柱,都應回歸制度解決。
 
國民黨黨章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日期及重要議題,須於兩個月前通告全體黨員。」目前離總統登記截止日,僅一個半月,國民黨若提前召開全代會處理換柱,程序顯然違法。
 
國民黨「換柱」顯有違法的重大爭議。首先,黨章並無撤銷總統提名人之授權,按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民黨撤銷推薦(提名)之要件為:一、有賄選、暴力或其他不法行為;二、涉及刑事案件,經依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處以停止黨權以上處分者。 可沒有「可能會敗選」這一項。
 
洪秀柱並不符合上開法定要件,除非修改該提名辦法,否則國民黨並無法源依據,即無權撤銷洪秀柱的提名。
再者,國民黨黨章第十九條規定,全國代表大會的第九項職權為「通過本黨提名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但並無「撤銷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授權,亦即,換柱違法。
 
孔子3000年前就跟子貢說過: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意思就是,當初敲鑼打鼓舉雙手喊凍蒜推出洪秀柱,就不能用任何理由換柱,不以成敗論英雄,就算知道會敗選,也要選得有格調,這樣起碼大家還會認為國民黨還有救,有骨氣、知廉恥。 而且,會敗選是馬英九的責任,應已是全國共識。
 
洪秀柱之所以獲得民眾喜愛,正是因為沒有傳統國民黨人的道貌岸然各懷鬼胎說一套做一套。 洪秀柱坦坦蕩蕩光明磊落敢說敢做敢當,這正是大家已經等了很久的正人君子,所以萬民擁護,令國民黨這些人大吃一驚。
 
國民黨這些人為了一己之私,完全不顧法律、黨章、民主的精神,換柱戲碼好似3歲小孩玩扮家家酒,難怪國民黨在全國人的眼裡真是每況愈下,不分藍綠。
 
本來,總統大選是兩個女人之爭,台灣女人出頭天。現在卻殺出個朱立倫,未來不論是朱立倫配洪秀柱、或是朱立倫配黃敏惠,我們都有失去女總統的風險。
 
因此,我們嚴正要求還我女總統來,其餘免談!    請朱立倫穿上裙子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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