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民主、正義,都陸續被宣稱為普世價值,自從選舉進入生活常態之後,「普世價值」成為一個常被政治人物掛在嘴邊的名詞。    但卻從沒聽到有人主張「道德」、「榮譽」也是一種普世價值。

 

榮譽與名譽兩個觀念很接近,但仔細追究起來,兩者其實相當不同。榮譽是一種內在的精神要求,名譽則是外在賦予的指標。「毀譽由他去」說明了名譽的難以掌握;而榮譽卻是「平生我自知」的個人素養。

 

作為一種品德,榮譽有幾個不可或缺的成分。一是堅守原則,不求名聞利養,例如善養天地正氣的文天祥,或是美國幾位開國元勛。其二是忠心不二,不惜犧牲自我,古時候常有忠臣寧為君主犧牲性命的故事。

 

榮譽不能來自交易。     權力、利益、甚至於名譽,都不在榮譽的計算之內。     從這個角度來看,榮譽與民主具有根本的衝突。   民主的基本功能是權力託付。       既是託付,就有對價關係,便違反了榮譽不可交易的本質。

 

當候選人研究市場區隔,提出投選民所好的政見,採取媒體造勢、提高知名度的行銷手段,獲選後自然有義務實踐承諾,以滿足選民的期待,這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交易行為。

 

難怪選戰愈激烈,候選人與選民愈像做交易,勝選者愈不能得到大眾的普遍尊敬。       原來,民主選舉只是一種買賣。

 

民主固然被宣稱為普世價值,執行上卻有50個灰階。     只會投票,民主不一定更進步;沒有榮譽,組織一定日趨庸俗趨利。     只不過,在這民意滔滔的時代,若有人還在談榮譽,只怕被世人嗤笑。

 

榮譽?        沒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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