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件關於重建神社的事件:「台中市長林佳龍重建神社事件」與「牡丹鄉高士神社事件」,兩件事都引起了議論。
身為台灣人的我們,不能不知道什麼是「神社」!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日本展開全面侵華戰爭。
1938年4月1日,日本政府頒布「國家總動員法」,動員所有人力、物力、財力與設施去支援侵略戰爭,動員範圍是「日本、朝鮮、台灣、厙頁島」。
1939年2月9日,日本政府成立「國民精神總動員委員會」,精神總動員範圍同樣是「日本、朝鮮、台灣、庫頁島」,要這些地區的人民「效忠天皇、膜拜神社,凝聚對戰爭的支持,挺身接受戰爭動員」。
那時的規定,膜拜神社同時還要朝日本皇宮的方向遙拜天皇,天皇是神,神社是護國神社。 而護「國」神社的「國」,就是發動侵略戰爭的那個軍國主義的日本國。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日本天皇公開宣布「天皇是人,不是神」。
日據時代,日本人屠殺了40萬台灣人,「神社」正是無恥日本毫無人性屠殺台灣人的血腥圖騰!
日本人固然無恥,但是想在台灣重建日本神社的台灣人更無恥!
詳2017年3月2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高金素梅委員質詢教育部長全文: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videos/131188434218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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