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們一直教學生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其實更要追求的,是「定義問題的能力」。        否則只能不斷培養出「幫台積電做事的人」,而沒辦法養成「下一個張忠謀」......

 

台灣學生確實有很好的解決問題的技能,卻缺乏定義問題的能力。      問題的「解決」和「定義」要如何區分?      當我們洞悉人類社會的最迫切需求,創造符合他們需求的市場或產品,那就是能夠定義對的(或值得解決的)問題;當有人已經將對的問題清楚定義出來,負責去滿足者,則只是在解決問題。

 

台灣的青年人要從單純的問題解決者,升級成定義問題的掌舵人,有四方面必須積極養成:熱情、創新、領導、承擔。

 

因為缺乏好奇心和持續追求的熱情,自然沒有動力去開拓新事物、新想法。創新並不是天馬行空、無中生有,而是如教育哲學家杜威所說的:「教育即生活。」一個青年人如果從小就好好體驗生活,就懂得苦他人所苦、觀察他人未被滿足的需要(unmet needs),長大才能創造出真正有價值的市場與產品。

 

有了熱情與創新,台灣青年人還需要領導能力。而領導力和判斷力是一體的,是來自他的信仰、智慧、生存體驗和人格養成,而其中有滿大一部份是透過學習來淬鍊的。

 

擔任領導者、改革者,其實非常需要學習如何自省與承擔。我們的教育也不該只鼓勵學生成為開創者,卻不知對自己革新的後果認責。然而台灣的家庭教育,不期待青年人成為Leader(領導者),而是以追求安穩為主。所以成敗也還是決定於社會氛圍與家長觀念。

 

因此,必須透過與社會大眾、家長們的對話,建立一個健康的社會,鍛鍊下一代成為創新的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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