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不是娛樂事業!       如果媒體煽情誇大或是扭曲事實,充斥太多意見、太少事實,背後更常有利益操縱,再加上網站、報刊雜誌、社群寫手、網紅網美參一腳,或者用假帳號製造假新聞及偏激言論,新聞無法獲得一般人的信任,也是必然的。

 

然而每一個人的時間寶貴而且瞭解時事很重要因此,存在好的媒體提供大眾新聞事實對社會的運作與進步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新聞的選材及編輯能嚴謹,豐富且多元,才能讓觀看者覺得「寶貴的時間被尊重」。

 

重要的編輯準則有:報導新聞必須設身處地;假設每則新聞至少有另一種立場或版本;假設個人生活都是隱私,除非新聞發展足以推翻此一前提;仔細區隔並清楚標示新聞與評論;拒用匿名消息來源,除非罕見重大特例;最後,新聞不是譁眾取寵的娛樂事業。

 

另外許多電視新聞故意讓觀眾憤怒或迷惑,藉此提高收視率;然而新聞報導應該冷靜、充滿同理心,相信人性良善,而非挑動負面情緒。

 

好的新聞媒體必須

 

一、揭示真實姓名或身分,或足供查證的利益關係人,包括股東及經營人;

 

二、誠實揭露利益關係,是否接受資助、置入、餽贈招待、廣告邀約,是否與特定企業或政治組織有任何關聯;

 

三、標註內容是原創或引用,提供轉述事件的可信來源,清楚區隔事實與個人詮釋、臆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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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凱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