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覺得找不到人才,其實人才就在公司裏,若沒有運用制度好好培養人才,人才也會變成庸才。
「結果導向」的績效設定,讓員工衝刺短期目標,缺乏長期培育,是嚴重盲點。 對台灣企業而言,績效管理與薪酬結構的制度盲點,恐怕才是根本問題。
制度讓管理者只在乎績效,而忽略了人的發展,若只在乎目標是否達成,卻忽略了部屬的能力是否有提升,那麼管理者發展屬下的任務與能力,也同時被簡單化了。
當組織與制度輕忽主管發展屬下能力的重要性,主管自然就缺乏發展人才的思維與能力,若手下有能力出眾的潛力人才,也自然傾向於「據為己用」,而非「外放歷練」,無形中,人才的學習發展空間與多樣性就受到限制。
更嚴重的是,缺少對部屬發展投注心力,主管的影響力限縮於職權、資源控制與人際關係上,從而削弱其完整領導力(leadership)的發展可能。
因此,必須建立績效的發展本質,讓績效管理制度能兼容能力發展,而非只傾向結果控制。 明確地從未來策略的需求,定義成長型人才的能力與行為樣貌,並以此建立具個別差異的個人發展計劃(IDP,Individual Development Plan),與原有的任務目標結合成完整的期望績效內容。
不同於一般以任務是否達標為主要評核的基礎,發展導向的績效管理,應以人才的成長進行期望設定,評核時不僅看過去績效,更重未來發展潛力。
「人才是組織的共同資產」與「人才發展是管理者的當責」的信念,據此界定並賦能上司,必須負責部屬IDP的執行成效,讓人才發展成效,成為主管的管理績效內涵。
人才的能力是可以透過學習與歷練而產生的,而是否敢於嘗試探索、發掘自己的天賦,端視其是否具有「成長心態」(growth mindset)。 具有成長心態的人,相信努力有助於突破與成長,視挫敗與同儕競爭為學習與標竿的機會。
摘自742期天下雜誌李吉仁教授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