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民主從沒設計成符合民主,這是哈佛大學教授路易梅南德20228月發表於《紐約客》的文章標題。   梅南德告訴讀者「美國政府從來都不是民治(by the people)的政府」;真正的醜聞是這一切都合乎美國憲法。

 

以公投治理國家的直接民主固然不切實際,代議制度如果無法讓每一個公民都能有同等權力表達其選擇,也違反了民主的基本公平原則。   梅南德以人口54萬的懷俄明州,與人口3900萬的加州各有兩位參議員為例,說明了美國憲法違反民主公平原則的原始設計。   除了憲法(含美國權利法案)阻礙直接民主的根本設計問題外,梅南德也指明美國許多州,透過選區劃分以及要求身分證明等增加弱勢族群投票困難的技術性障礙,顯示美國相當數量的掌權者從未誠實的想要實行民主。

 

20183月,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亞斯洽蒙克副教授在《大西洋》雜誌發表文章「美國不是一個民主國家」   蒙克以麻州牛津鎮居民試圖將已私有化的自來水公司收回鎮營,以降低過高水費的失敗案例起頭,說明牛津鎮居民對民主程序失去信任。

 

蒙克接著對馬丁吉倫斯與班傑明佩吉兩位教授關於美國國會立法的論文(這篇論文分析美國自19812002年共1779件國會通過的法案,發現頂端10%富有經濟菁英支持的法案占比達78%;一般公民支持的法案僅有5%,且這些法案恰好是頂端富人也支持的),討論美國媒體的不同反應;並以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專員會案,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主張限制政治獻金是違反言論自由為例,證明金錢對美國民主制度的腐蝕與破壞。   蒙克最後以川普當選總統,對各方不同解釋的討論,提出美國大眾必須面對美國民主全面改革。

 

今年5月,哈佛大學吉爾勒波爾教授以「憲法對墮胎當然沒什麼好說的」為題,針對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因美國憲法很少討論墮胎表示震驚,於《紐約客》提出看法。   勒波爾說,這份於1878年由55位男人起草的文件,完全沒有提到女人。   這些男人在寫下「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We the People)」時,女人是沒有任何地位的。    阿利托大法官的意見:「憲法沒有提到墮胎,沒有任何憲法條文隱含對此一權利的保障」,其結果是至少20個州的女人,墮胎就犯罪。

 

 

 

 

                                                                         轉載自聯合報/陸續/國防大學中正理工學院前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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