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發展文創,韓國成功打造特色鮮明的韓系服裝、韓流文化。

而台灣的文創,是創新還是作秀?

 

一九九年代以後,進入了全球化時代,整個消費市場被做大了。因此彼得杜拉克在一九九三年提出了「知識經濟」的口號,宣告以知識作為動力的創新時代到來;熊彼德的創新學說在九年代之後成為全球主流論說,「創新經濟」也成了人們朗朗上口的口號。

 

當「創新」、「創意」的口號形成,它就會開始庸俗化並浮濫。於是做生意的、做廣告的、教書的,大家都「創意」成一團。台灣的「創意」似乎已和杜拉克的「知識經濟」及熊彼德的「創新」脫鉤。

 

根據熊彼德的說法,創新主要是在指新財貨的創造、新的經營管理方式、新市場的開闢,因此他說的都是「大點子」。

 

值得注意的是,當「文化產業」這個名詞出現時,義大利思想家艾可就指出,「文化產業」不過是種「表演產業」,而台灣的「文創」和「創新」比較無關,反而是和「作秀」較有關。這是一種「小點子」,大小點子的差別是很大的。

 

對於當代文創,人們普遍都以韓國為例,它的政府有科學技術部和知識經濟部,任何新興的發展,都上中下策略清楚並垂直整合,所以它能把夕陽的成衣業改造成衣服的設計製造業,更不必說韓國的影視流行文化工業創造出韓流。

 

北歐四小國的文創產業也同樣精彩,它有許多文創風險基金,創造飲食工業、流行文化和音樂等世界馳名的文化商業。

 

但反觀台灣,我們以小吃之都作為宣傳重點,卻同時不斷出現食安問題,政府無法配套整合,一環破就全環破。台灣的文創產業除了開旅館、設賣場、開商場外,到底還有什麼不一樣的內容?

 

近年來,全球資訊流動加速,外國流行什麼新口號,人們很快就會知道。但口號是假的,後面的體制和運作才是真的,若疏忽了他國口號後面的支撐體系,我們就可能淪為廉價的抄襲。台灣的抄襲已經太多,抄到流行的口號,卻沒有抄會內容,難怪看不到進步。近代政治社會學曾研究過文明的「移植」,在外國很有效的制度或點子,但在別的國家卻會變形無效。

 

台灣的產官學都很會抄襲,但卻對基本功不太努力,因此「小點子」太多,「大點子」太少,這是台灣麻煩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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