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疆闢土難不倒創業主,永續經營才是真正的考驗。 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辭世後,因二房獨子張國煒公布一紙兩年前的遺囑,將經營權之爭拉上檯面,造成集團的動盪不安,不但遺囑完全無效、形同子女不孝,也形成企業所有權、經營權、與總裁意志相衝突的難解局面。

 

 運用遺囑來分配財產,其內容若未能符合相關法令的規範,恐怕遺囑因與民法牴觸而失效; 而遺囑交代經營權,若未能配合股權的安排,則形同白講。

 

 根據民法,未亡人可以要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先獲得婚後所累積一半的財產; 剩下的部份,子女可平均分配,而無法依遺囑由某一人全拿,除非其他人簽署放棄同意書。

 

 而所謂的總裁之位,並非公司法所規範的正式職位,若未能主導股權,則總裁之位形同虛設。

 

 因此,企業在思考接班課題時,首要考慮的應該是符合相關法律的安排,講白了,最重要的就是股權的安排。 另外,與其說是安排「接班人」,更應該是要安排「接班團隊」才對!

 

 企業必須思考「企業」、「家族」與「股權」的交互關係, 因此, 經營權、所有權、控制權,三者若能妥善規劃,才能順利完成企業的接班與經營。

 

1. 經營權:考慮家族成員有沒有能力延續企業的競爭優勢? 除了家族成員外,哪些專業經理人具備獨立決策的能力?

 

2. 所有權:考慮家族股權佔企業股權之比重? 家族股權要不要集中? 集中的方法可採取投資控股、基金會,或是信託。 例如家族股權成立基金會,基金會擁有股票所有權,股權就不會因為家族成員日後開枝散葉而逐漸分散稀釋,投票權則移轉至另外成立的信託,基金會的股份用於分配盈餘,但不參與公司決策。

 

3. 控制權:擁有家族股權的基金會,基金會投票權移轉給信託,控制權交由信託處理。 另外,可以考慮透過分紅配股的方式,鼓勵優秀的專業經理人留在公司服務。

 

 所以企業接班應該要提早佈局,讓第二代有機會及早進入接班體系歷練,家族成員與專業經理人共治,並在過程中,建立與時俱進的「接班梯隊」,而不僅是接班人而已。在傳承資產或權力之外,重要的是傳承核心價值與企業文化,如此才是企業能夠永續經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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