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微軟公司具狀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起訴,控告鴻海集團違反雙方在2013年所簽訂的「保密專利授權協議」(Confidential Patent License Agreement)。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因此召開臨時記者會,痛訴此一訴訟的本質乃是微軟以霸權心態向手機供應鏈施壓。 2個小時記者會滔滔不絕,從亡妻一路講到中美貿易戰,中間甚至拿出女兒的作業紙。

 

然而,鴻海記者會根本在「模糊焦點」! 因為,微軟不是說鴻海侵權,是說鴻海沒有履行合約。

 

微軟與鴻海簽下「保密專利授權協議」,該協議允許鴻海在一定期限之內,在「協議涵蓋的產品」(covered products)使用微軟的專利;而鴻海也同意,每半年繳交授權金報告(Royalty Reports),包含產品數量,以便計算權利金總數。如果有爭議,則由一個獨立公正的會計事務所稽核。

 

簽約後,鴻海只有第一年乖乖繳錢。查核會計師多次以書信、電話要求鴻海提供查核所需的簿冊、報告與相關資訊,以及可以進入鴻海營運場所進行實地調查的日期,鴻海卻從未提供、甚至拒絕配合。

 

協議中的「查核條款」成為殺招微軟訴狀清楚寫著「因為鴻海延誤、而且拒絕配合微軟之前的稽核與查詢要求」,因此請求法院命令鴻海必須在「法院監管的證據開示程序」(court-supervised discovery)中直接揭露相關簿冊、文件。

 

這會是在法官監督下,派遣公正第三人,一般都是會計師,到鴻海去查所有可能的證據,包括帳本跟所有出貨紀錄。調查範圍包山包海,等於把鴻海整個翻一遍。這個訴訟策略的高明之處在於,一般專利侵權訴訟勞民傷財,但這回微軟完全避開這塊,抓一個查核條款,告你違約,而且很容易舉證。

 

只要法院核可微軟要求,日後只要鴻海在法院監督下提出的資料,如有不實、隱瞞、甚至拖延時間,都變成是「妨礙司法公正」在美國很嚴重微軟把公司間的契約變成司法正義,到這地步,鴻海該付給微軟的授權金,也將在法院命令下,連本帶利的付出去,很難拖欠。

 

鴻海犯的致命錯誤,就是2014年後完全沒交授權協議明文規範的授權金報告。如果鴻海交了,即使裡頭記載的出貨數量、授權金金額,微軟有意見,但一旦爭執起來曠日廢時,微軟未必會輕易興訟。你今天連交都不交,讓微軟有機可乘

 

難怪郭董要把女兒的作業紙拿出來,是要代替沒交的授權金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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