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產學聯盟採用會員制度,共同委託大學將新的科技,發展到產業可以應用的七、八分熟,各個會員公司再承接回去發展自己的最後一哩路,大學甚至扮演工研院的角色。
德國的大學偏向「集中講座制」,大學由講座所構成,每個講座由一位領導教授有組織地長期做對應產業類別的研究。 美國的大學偏向「離散教授制」,眾多教授雖分職等,但彼此互不隸屬,每個人選擇自己在不同時間感興趣的不同題目做研究。
產學關係有兩個層面,一是技術研發,另一是人才培育。 研發合作可發展如同職業運動系統的「大、小聯盟」。 企業是球隊,學校教授是單項教練,大聯盟指的是一家大企業,延攬多所大學合作。小聯盟則以各大學實驗室為中心,由不同專長的單項教練,例如打擊教練、跑壘教授,各別同時協助多支球隊。
或是另一種成立「聯合研發中心」,這比較偏向日本模式,企業與學校有「長期盟約」關係。
培育人才方面,技職學校依照業界的需要設置類科和課程,產業界則是要提供經費、開放埸地設備、派遣業師,進行職業教育。 德國每年為了全國學生實習而來自產業的投入費用是250億歐元。
政府政策可透過包括租稅減免等方式鼓勵企業投注產學合作、立法規範產學共同投入技職教育與技職證照認證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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