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近貧富差距,不能只靠財富重分配我們需要創業型國家」。

 

政府應該承擔風險,去創造新科技、新市場、新產業、新財富。   政府的角色對創業很重要哪些法規有利於打造創業環境(例如「債務重整法」允許失敗者東山再起),這是制度學派的路線把研發認定為一種外部性(意即效益在市場之外),因此政府獎勵研發是為了糾正市場失靈,這是新古典學派的主張。

 

凱因斯說,景氣壞時,需求無法靠市場去創造,必須靠政府。   近期在歐美非常紅的左派經濟學家馬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更提出,即使景氣好,市場也無法創造未來,或就算創造出來,也不是雨露均霑的那種。        繁榮要永續而且普惠,是需要政府未雨綢繆的。

 

大家都說想要複製矽谷經驗,但是又不知從何著手,馬祖卡托明白指出,矽谷難以複製,主要是因為矽谷的崛起有美國軍方的大筆資金挹注,換句話說,就是政府在後面推動的創新。        例如蘋果不只在股票上市前拿過政府貸款,它用來打造iPhone的關鍵技術,從GPS、觸控螢幕到聲控機器人,幾乎每一項背後都有政府投資,而且都是在研發剛起步,風險最高的階段。

 

台灣科學園區與台積電的崛起又何嘗不是!?

 

科技突破一定會有一個不確定性最高的萌芽期,民間不可能有興趣,只能由政府帶頭推動。      科技突破是一種集體事業,政府不該放任不管。        企業也不該把最大風險丟給社會之後,利潤自己爽拿。

 

 

 

 

arrow
arrow

    凱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