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麥肯錫調查顯示,84%的全球高階經理人認為,創新對企業成長極其重要,但94%的受訪者不滿意創新績效。

 

管理大師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說,我們常常過度仰賴數據去了解市場、聚焦在產品創新,但是我們更應該聚焦思考:「顧客用那個產品做什麼」。

 

長期以來,大家創新都把焦點放在如何改善產品、如何提升獲利、如何增加差異來創造競爭力,但是這些都不是創新成功的關鍵,關鍵是顧客使用這個產品的用途。

 

顧客進賣場買奶油,心裡想的不見得是奶油,而是要找個東西讓早餐麵包吃起來不會那麼乾,這才是我們真正想達成的目的。 如果我們一直著墨在奶油上,很快就會莫名其妙的敗退下來。 所以我們必須深入瞭解顧客購買產品的「用途」。

 

之前,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理論,解開了創新為何總是出人意外的顛覆市場、能夠挑戰成熟企業之謎。 但是破壞性創新,不足以讓我們能成功的創新。 因為破壞性創新理論的核心只是為了對競爭做出回應,只能提醒企業在因應看似微不足道的威脅時避免犯下的錯誤,教導企業如何預防破壞性最大的威脅。

 

破壞性創新無法告訴我們去哪裡找商機、如何設計出顧客想要的產品或服務。 這些,必須進一步導入「用途理論」。 其實顧客會買產品或服務,「是為了雇用(hire)某個東西來完成任務。」用途理論是從如何深入了解顧客想要完成的任務開始。

 

但是我們現在所運用的數據分析並不能看出因果關係,大數據大量增加數據搜集的數量、速度與分析的複雜度。 但再多的資料也只是顯示關聯,哪些顧客像哪些顧客,哪些功能與哪些功能類似,無法顯示因果關係。 。數據無法告訴我們,顧客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選擇。

 

如果你認為看數字就可以了解市場的狀況,那麼你就錯失了消費者在情境中發生的所有事情,因為那些都被排除在量化數字之外。

 

因果機制要靠觀察,觀察顧客用途的洞見比較像是拼湊故事,觀察到的情境、活動...等等是無法輸入統計欄目呈現的。

 

研究「需求」找不出方向,但是「用途」是非常明確的,會告訴我們消費者最在乎什麼,顯示在某個情境中,哪個重要的需求促使我們選擇某樣產品。 從用途理論來看,競爭不限於同類,卻可以發現顯而未見的挑戰與機會。

 

與其看數字,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了解人們如何過日子,是什麼原因使顧客購買這個產品、而不是買那個產品;了解選擇背後的原因,就是去了解情境中發生了什麼事、情境中需要完成的任務是什麼。

 

了解消費者想要雇用產品完成的用途的好處是,消費者想要的用途是很穩定的。 例如我們想把信件從某一處送到另一處,從前用馬車、之後用汽車、更進一步用飛機,現在是用網路來達成。   「用途」不變,但方式隨著新科技而改變。

 

企業的組織、部門、流程必須圍繞著消費者想要的用途來架構,而不能用產品與功能來架構整個組織。   企業應該持續把焦點放在顧客想要達到的用途上,如此才能助於已有相當時間與成績的企業,維持市場佔有率、持續創造成長。

 

克服失焦的好方法,就是將企業運作聚焦在消費者的消費體驗上。什麼樣的體驗,會讓消費者覺得完美、達成他們想要的用途。 企業必須設計流程、妥善地整合體驗,讓消費者感覺到他們達成了想要的用途。

 

如果新創是被「用途」所驅動,聚集在消費者覺得想要的用途被更完美地達成,成功率就高得多。 其實大企業、小企業、新創企業的挑戰是一樣的,如果不是圍繞著顧客想要的「用途」,而是圍繞著「產品」來構思,將身陷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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