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監督政府,然而誰來監督媒體?
外部公評人是媒體自律的一種形式,外部公評人可泛稱「新聞監察員」(News Ombudsman),新聞監察員大多由媒體聘任專業背景的資深人士,獨立運作,不隸屬編輯部門,直接向媒體經營者或董事會負責。 監察員一方面接受申訴,針對新聞個案進行調查,再公開回覆;另方面審視編採流程,在不干預編輯室日常運作的前提下,提出改進建議。
新聞監察員代表讀者或觀眾利益,因此,不受編輯部牽制。 有些媒體組織內,監察員地位與總編輯平行;有些媒體裡,監察員被視為董事會一員,接近「無投票權的董事」。
進入社群時代,新聞監察員也開設社群媒體帳號,積極接收訊息、即時與讀者互動、回覆並評論媒體事務。 如此才能精確掌握民意風向,快速反應,並提供雙向對話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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