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英國哲學家約翰.史都華.密爾(John Stuart Mill)說「不能傷害他人」是個人自由最低的限制   這與台灣人常說的「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有異曲同工之妙

 

自由的價值是成就一個人的個體性」,說得白話一點,自由的目的是為了找到自己、做自己。

 

最近幾年台大的學生不只一次在做為學生幹部候選人時,所提出的政見令人瞠目結舌地嚴重違反了平權的基本要求,他們不是濫用了自由,就是汙衊了自由。

 

聰明的人如果沒品德,只會更嚴重地危害社會。          這就是近年來許多人對於台大人所累積出的印象。          當年傅斯年校長期許台大人的胸襟和格局是關懷宇宙和全人類,而不只是個人的成功或利益。          但是今天的台大人,與這個期待有著不小的落差。

 

社會上所有人都尊敬陳樹菊阿嬤,但是大多數父母期待子女以黃仁勳為榜樣。          當然,身價上兆的人一定有優點,這些優點可以提升經濟力,但是對於提升世道人心、創造一個相互關懷有溫度的社會,可能是阻力多於助力;因為追求名利的邏輯是競爭、成功,品德常常是障礙。

 

所有經歷過台灣從匱乏到富足的長者,「經濟向上發展、道德向下沉淪」應該是他們共同的感受;曾幾何時,一個溫柔敦厚的社會,變成詐騙集團的最大輸出國,真是情何以堪...

 

道德與生命價值的關係,是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關注的議題,也是孔孟學說的核心;在一個以「拚經濟」為核心價值的台灣社會,道德不值錢,只變成口號、教條,而無法入心。          成長於功利主義價值觀瀰漫世代的年輕人,能期待他們具有深層的人文素養與道德關懷嗎?

 

 

 

 

 

 

心得&摘要自聯合報      林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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