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推崇芬蘭的教育是全球最好的,但是大家有體會到芬蘭教育本質上對於「人的平等與尊重」核心觀念的重視嗎?

 

赫爾辛基大學的學生餐廳比外面便宜,對不同身分的人,更有不同的訂價。一般午餐,大學部學生只要付2.6歐元就可吃得到,但一樣的內容物,研究生要付4.7歐元、教職員7.2歐元,不具以上身分者要付9.5歐元。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的大學校園,肯定會發生社會衝突事件。 然而,也許「不一樣」才是正常的。

 

這是一種具有民主與平等意涵的「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字面上翻譯為「正向的歧視」,是一種針對既有社會結構不平等現象的彌補方式,例如因為性別、社會階級、族群等結構上弱勢的群體,給予更多資源以保障發展的機會。

 

以「積極性差別待遇」的精神,縮短「差異」所帶來的「差距」,才是更民主、更符合人性的精神。 民主,在許多方面不應該是大家都一樣、齊頭式的平等。 例如對於原住民考試的加分、對於經濟弱勢族群的學費補助或減免、累進的稅率制度、選舉的保障名額法官依被告社經地位量刑...等。 年金制度又何嘗不能回到這個基礎上?

 

如果我們能有共好、共享的思維,就能理解「積極性差別待遇」的必要性與重要性,而這也是社會能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可惜多年來台灣已經養成你爭我奪、你死我活的民風,從政治上一路漫延到教育上。

 

之前也曾經談過,社會融合,指的是確保來自不同種族、信仰、文化、年齡、性向和收入的人,不只相互包容,還要一起過著相互連結的生活、彼此有意義的互動。 更重要的是,「融合」(integration)並不代表「同化」(assimilation)——人們不該被迫放棄自己的文化、傳統,及特質;而是能為社會注入新的生命與創意。 

  (   請參閱  以社會融合,代替族群對抗     )

 

因此,讓不同背景的每一個人都能夠很舒適地生活在社會中,包容差異、協助縮小差距,才符合人道精神、才有人性,才是進步的社會。

 

如果只是表象上的一視同仁,故意不正視所存在的差異性,裝作人人平等,那麼這到底是真的平等? 還是偽裝平等?

 

如果教育上普遍存在著「求同」的「標準化」,上一樣的課,維持一樣的內容與進度,而忽略「存異」的事實與必要性,那麼學生、老師、家長、學校、產業、以至於整體社會都水土不服拉肚子,是必然會發生的。

 

芬蘭教育精神的核心,就是彰顯每一位學生的獨特性,針對每個小朋友都有不同的學習計劃,因此每個人有不同的課表,學校也針對不同的需求給予不同的協助。

 

大家對於一國兩制很敏感,但是在特定的脈絡下,一國好幾制,也許才是真正能有效解決問題的方式。 而一國好幾制,其實就是在同一個制度下,更彈性、人性、尊重、平等、民主的作法。   就讓「不一樣」成為常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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